鹽酥雞
第一次吃鹽酥雞在國小六年級,士林光華戲院對面的華榮市場口。
當時台灣經濟起步,社會秩序混亂卻充滿人味,
榮華市場口聚集了許多攤子,連起來一整排到中正路口,
規模比現在大一些,
除了老式戲院的典型零嘴(烤玉米、烤魷魚、水煮花生...)之外
攤子多半是熱炒類、湯湯水水;
夜晚,路燈與攤老闆吊出來的燈泡提供了照明,
遠看還蠻亮的,一坐到桌子前才發現,看不太清楚菜色
攤子周圍折疊桌擺開,占滿了人行道,
坐在擺滿人行道的桌子間吃喝,對孩子來說有派對的氣氛。
那時的鹽酥雞很大一份,用料紮實,
竹籤插著一塊雞肉送進嘴裡,也將人生送入下一階段--彷彿自己不是處男了
「原來炸的食物是這種感覺啊!」
炸得酥酥的甜不辣,充滿魚漿鮮味、
雞屁股健健康康,體積比現在攤子上的對切鳥屁大上幾倍,
...鹽酥雞的感動強過第一次做愛。
國中越區就讀念大直,他媽的每天課後補習到八九點,搞得老滷幾乎失憶,
應該用在摸索人生與搞懂成長是瞎悔的年紀,
全部時間用來討好一個:"事後證明是狗屁"的現代科舉,
除了一張畢業旅行的照片之外,不記得國中時都在衝殺小;
那三年中,少數有印象的事情是下課吃鹽酥雞,
老闆生意好到常常忘記收錢,
那家鹽酥雞攤子有時擺在北安路、大直街口,就在大直國小圍牆外,
後來改到馬路對面晴光豆花附近(當時豆花妹很正),
對面就是宋長志的官邸(現早拆掉改成海基會)。
鹽酥雞愈來愈沒有以前的味道,
醃料味道愈來愈重、雞肉愈來愈難吃、油味也愈來愈噁心,
粉也愈裹愈厚愈不酥,
偶爾嘴饞買一些,都覺得自己犯賤。
我很少再吃鹽酥雞了,
食材爛到無法入口,調味隨便,食品安全無法讓人放心
吃不到當初那種清清楚楚地感動,
世界在變,沒有選擇的人最悲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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